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来源:长江日报 发布日期:2020-12-30 08:45
(2020年12月18日中国共产党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武汉站在新起点锚定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总体定位,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关键五年。中国共产党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要求,深入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事关武汉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就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以下建议。
一、“十四五”时期武汉发展的基础条件和面临的机遇挑战
1.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市委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拼搏奋进、开拓创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综合实力稳步提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征日益显现;创新动能持续增强,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25%左右;城市功能品质不断改善,城乡面貌明显改观,成功举办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脱贫攻坚成效显著,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取得重要成果,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第一阶段任务全面完成,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前实现翻番,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水平持续提升;治理效能明显增强,积极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民主法治、基层治理、平安武汉建设取得新成绩,社会保持平安和谐稳定。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经济发展战、民生保卫战,武汉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强劲复苏态势,为世界抗疫和疫后重振积累了宝贵经验、提供了“武汉样本”。五年的发展成就,为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2.新发展阶段我市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我们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
武汉虽然遭受百年不遇的疫情重创,但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多年积累的综合优势没有改变,在国家和区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没有改变。习近平总书记对武汉情深似海、厚望如山,寄望武汉“一定能够彻底战胜疫情,一定能够浴火重生,一定能够创造新时代更加辉煌的业绩”,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省委旗帜鲜明支持武汉做大做强,要求武汉充分发挥“一主引领”作用,武汉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国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武汉区位、交通、科教、产业等优势更加凸显,“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聚焦武汉,中央一揽子支持政策赋能武汉,必将强力助推我们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全市人民同心同德、空前团结,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汇聚起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强大势能。武汉完全有条件、有基础、有能力,创造新时代更加辉煌的业绩。
同时,我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与先进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辐射带动功能还不够强,创新能力还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城乡发展差距还比较大,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民生社会等领域还存在短板弱项,实现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任重道远。全市要深刻认识重要战略机遇期新变化新特征,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在时代发展大势、国家发展大局中找准武汉历史方位,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战略定力,遵循发展规律,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二、武汉“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3.“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时的殷殷嘱托,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省委“一主引领”发展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提升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重要枢纽,加快推进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武汉贡献。
4.“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健全各级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迈进。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融入新发展格局,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向改革要活力、向开放要空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体制机制障碍,发展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城市发展和安全,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5.“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紧紧围绕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总体定位,加快打造全国经济中心、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区域金融中心,努力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即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
——城市能级更加强大。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在全国同类城市实现进位,全国经济中心初步形成。经济结构更加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世界级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建成国家先进制造基地、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金融中心。
——创新动能更加强劲。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创建取得突破性进展。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加快构建,创新生态明显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倍增,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明显提高。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全面增强。
——改革开放更加有力。产权制度、要素市场化配置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市场主体活力明显增强,营商环境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开放型经济突破性发展,国际交往中心建设全面提质,新发展格局重要枢纽作用充分发挥。
——文化魅力更加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伟大抗疫精神大力弘扬,“英雄城市、英雄人民”精神特质充分展现。文化事业繁荣兴盛,文化旅游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全面提升。
——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城市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持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综合承载力不断增强。长江大保护成效更加显著,世界滨水名城、湿地花城魅力更加彰显,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明显进展。
——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建成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武汉样板”。多层次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城市治理更加高效。基本建立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统筹推进和有机衔接的治理体系。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党建引领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应急管理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城市更加安全、更有韧性。
6.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国家中心城市全面建成,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作用充分发挥,国际化大都市功能明显增强,基本建成现代化大武汉。全市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创新型城市走在全国前列,市场枢纽功能和对外开放水平大幅提升,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基本实现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武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成文化强市、教育强市、人才强市、健康武汉,平安武汉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城市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成为“美丽中国”典范城市;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融合发展达到较高水平,人的全面发展、全市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坚持创新第一动力,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
坚持把创新摆在事关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围绕“四个面向”,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疏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双向链接快车道,完善全域创新体系,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7.创建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引领,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使武汉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中的战略要地。加快推进东湖科学城建设,高水平打造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核心承载区。加快建设东湖实验室,布局光电科技、集成电路、空天信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等省级实验室,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加快构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提升脉冲强磁场、精密重力测量等设施建设水平,谋划建设多模态跨尺度生物医学成像设施、第四代同步辐射光源(武汉光源)、磁阱型氘氘聚变中子源预研装置、作物表型组学研究(神农)设施、农业微生物、深部岩土工程扰动模拟设施等一批新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提升高校院所创新能力,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8.打造产业创新高地。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主导的产业创新体系。加大对企业科研攻关支持力度,培育一批掌握本领域先进核心技术、引领行业发展的领军型龙头企业,引导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打造一批隐形冠军企业。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争创更多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促进各类“双创”平台专业化、精细化升级发展。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发展自主可控技术,打造一批“国之重器”。
9.打造创新人才集聚高地。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建设新时代人才活力之城。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坚持市场化社会化育才引才用才,实施助企引才工程,培育引进一批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实施院士专家引领十大高端产业发展计划,搭建高水平科技人才干事创业舞台。实施学子留汉工程,打造“大学之城、青年之城、梦想之城”。实施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围绕“人才链”完善“服务链”,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国际人才自由港。
10.打造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高效协同,实现大学校区、产业园区、城市社区“三区”融合发展。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四权”改革,完善科技评价制度,扩大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加快发展“四不像”新型研发机构,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汉转化,加快建设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打造全国技术转移枢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争取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科普工作,建立完善科技创新容错纠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打造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实现产业有机更新、迭代发展,努力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
11.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全面实施数字经济“573”工程,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数字武汉。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应用,加速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创建国家“5G+工业互联网”先导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强数字城市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积极参与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国家、行业基础标准制定,推动数据资源安全有序开放和有效利用。
12.做大做强支柱产业集群。强力推进制造强市战略,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实施支柱产业壮大工程,打造“光芯屏端网”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制造和服务、大健康和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建造、商贸物流、现代金融、绿色环保、文化旅游等支柱产业,全面推进新一轮技改,促进钢铁、石化、建材、食品、轻工、纺织等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聚焦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方面的短板弱项,集中资源攻关突破。实施产业链提升工程,大力“建链、补链、强链”,加快发展服务经济、头部经济、枢纽经济、信创经济、流量经济,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技术进“链”、企业进“群”、产业进“园”。编制产业地图,促进区域错位协同发展。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锻造武汉质量、武汉标准、武汉品牌。
13.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构建一批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增长引擎,形成发展新动能。高质量推进四大国家级产业新基地和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网络安全、航空航天、空天信息、人工智能、数字创意、氢能等新兴产业,超前布局电磁能、量子科技、超级计算、脑科学和类脑科学、深地深海深空等未来产业。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加快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14.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商务会展、航运交易、法律服务等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养老育幼、智慧教育、体育休闲、家政物业等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优化升级,打造中国服务名城。
五、强化“一主引领”龙头作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全面落实省委“一主引领”发展要求,加快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探索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坚持双向互动、融通发展,着力推进市域协调发展、引领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带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更好担当服务国家战略、带动区域发展、参与全球合作的职责使命。
15.推进市域协调发展。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推动城市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发展,加快构建“主城做优、四副做强、城乡一体、融合发展”空间发展格局。“主城做优”:以两江四岸为核心,推动三镇聚合、均衡发展,提升高端要素、优质产业、先进功能、规模人口的集聚承载能力,完善城市核心功能,塑造高品质城市形象,打造国家中心城市“主中心”。“四副做强”:加快建设光谷副城、车谷副城、临空经济区副城、长江新区副城,提升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网络安全、临空经济、航天航运、未来产业等核心功能,打造高质量发展重要引擎。光谷副城辐射带动江夏和鄂州、黄石、咸宁等地区;车谷副城辐射带动蔡甸和仙桃、天门、潜江及洪湖等地区;临空经济区副城辐射带动孝感、随州等地区;长江新区副城辐射带动黄陂、新洲和黄冈等地区。“城乡一体、融合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主城与副城、副城与副城、副城与县城、县城与乡村之间交通、产业等联系协作,形成梯次带动、互相促进;健全城乡公共服务、居民收入、生态文明建设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打造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武汉样板”。
16.引领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提升武汉辐射带动能力,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产业协作发展、区域市场一体化、生态环保联动,共同打造武汉城市圈升级版。强化规划引领,加强“1+8”城市之间的规划衔接,形成协同协作、共生共荣的圈层生态。强化产业同城化,以光谷科创大走廊、车谷产业创新大走廊、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武汉新港建设为抓手,完善联合招商、飞地经济、园区共建、平台共享、人才共用、利益共享等机制,打造“光芯屏端网”、汽车制造和服务、临空经济、大健康和生物技术等城市圈产业带。强化交通同城化,建设武汉城市圈大通道和城际铁路网,推动机场、港口资源整合和充分利用,协同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强化公共服务同城化,推进城市圈教育、医疗、社保、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资源一体化共享。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同城化,深入推进跨区域协同治理、联动整治,持续提升城市圈生态环境质量。发挥武汉总部经济、研发设计、销售市场等对全省产业发展的服务带动功能,加强与“宜荆荆恩”“襄十随神”城市群的规划衔接,实现同频共振,共同支撑湖北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
17.带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发挥长江中游省会城市会商机制作用,在战略规划、产业发展、要素配置、生态环保、改革开放等方面,加强与长沙、合肥、南昌等城市协同合作,进一步拓展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广度与深度,争取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打造支撑全国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
18.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全流域联动发展,加强与上海、重庆等城市对接,探索建立市际协商合作和长江流域要素市场合作机制。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港口岸线开发、生态环境保护、长江文化传承等领域交流协作,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
六、开拓市场空间,构建新发展格局重要枢纽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与走出去更好结合,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构筑武汉竞争发展新优势。
19.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打造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电商企业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大力发展无接触交易和配送服务,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打造新业态新模式策源地。提升便利店品牌化发展水平,打造15分钟社区便民商业生活圈。加快电商向农村延伸覆盖,激发农村消费潜力。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假日经济、会展经济和赛会经济,完善促进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消费的政策措施。提升市级商业中心功能,高标准建设武汉国际贸易城,加快特色步行街智慧街区建设,重点打造2-3个国际地标性商圈,优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服务,打造全球新品名品首发地、时尚消费目的地、国际消费结算地。
20.精准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大实体产业投资尤其是工业投资,扩大企业技术改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投资。着力推进沿江高铁武汉段、天河机场扩能升级改造、国家存储器基地项目二期、华星光电T5、公园城市、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武汉大学重离子医学中心等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开放力度,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
21.建设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促进商品和服务跨区域流通,增强武汉在全国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的能级和效率,加快建设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完善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商贸流通龙头企业,推动传统商贸转型升级。加快港口、陆港、空港、生产服务、商贸服务等五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推进铁路、机场、港口等高效对接,发展多式联运,完善集疏运体系,降低流通成本,构建网络化、专业化、集约化、智慧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构筑畅通国内国际的物流大通道。
22.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提升开放性经济发展水平。实施外贸主体培育行动,拓展多元化多层次国际市场,大力推进市场采购、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全国进口商品集散分拨中心、中部地区名优产品出口平台,提升内外贸一体化水平。深化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加快发展新兴服务贸易。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打造“数字丝绸之路”重要节点城市。加快推进武汉天河国际会展中心等重点项目,培育和引进国际知名展会,打造国际会展中心城市。推进“双招双引”向海外延伸,加快引进国际知名企业总部或第二总部,努力成为内陆地区外资外企落户首选地。加大国际投资合作力度,推动对外承包工程领域不断拓宽、层次逐步提高。推动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扩容,高质量推进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等国际产业园建设,提升综合保税区功能,优化口岸发展格局,提升口岸通关智慧化、便利化水平。积极营造“类海外”生活环境,加强与国际友城交流合作,申办更多国际顶级赛事活动,稳步推进外国领事馆区建设,争取承办更多国家外事活动,建设国家重要的外交主场城市。
七、坚持更大力度改革,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市
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23.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推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资源集约整合,推动竞争性资源整体上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更好发挥作用。全面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破除制约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24.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争取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障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新型工业用地(M0)政策,完善“标准地”制度,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整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体系。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支持构建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
25.加快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深化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创投风投、产业金融、股权投资、金融科技等创新业态,完善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功能。深化投贷联动试点,大力推广科保贷,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全国一流科技保险示范区,争创国家保险创新示范区。发展混合所有制金融组织,做强做大一批总部金融机构和头部金融企业。实施上市企业倍增计划,完善以股权、债权、金融资产交易为主的要素交易市场体系,支持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争取“四板”创新试点,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引进境外金融机构和战略投资者,大力拓展涉外投融资业务,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
26.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推进开发区(功能区)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推进“五减五通”。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实现数据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政务公开。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完善“企呼我应”工作机制,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健全营商环境投诉、处置、回应、监督机制,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塑造重商、亲商、富商、暖商的文化氛围。
八、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彰显现代化大都市风貌
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把全生命周期理念贯穿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增强城市宜居性,彰显城市个性魅力。
27.高起点规划城市。完善“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高质量规划标志性区域,建设百里长江生态廊道,打造防汛岸线、生活岸线、生态岸线、景观岸线;持续建设东湖城市生态绿心,打造山水相依、城湖相融、人文相映的城市亮点区块。优化城市设计,强化城市色彩、整体风格、建筑造型管控,推进建设地标建筑群,打造“错落有致、疏密有度、高低起伏”的城市天际线,形成和谐有序、层次分明的城市空间界面。
28.打造交通强国建设示范城市。实施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提升工程,构建武汉城市圈1小时通勤、长江中游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的综合交通网,打造航空、铁路客货运双枢纽城市,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武汉至周边城市高速公路,形成全国高速公路网重要枢纽;加快推进“超米字型”高铁枢纽网、武汉西站和天河北站建设,构建全国铁路路网中心;增开国际航线,构建通达全球、覆盖全国的航空网络体系,将天河机场打造成为国际门户枢纽;加快建设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把阳逻港建设成为中部地区枢纽港;扩大中欧(武汉)班列辐射范围,打造日韩—武汉—欧洲集装箱海铁联运国际中转新通道。实施市域畅通工程,推进第四期、谋划启动第五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打造主城、新城通达能力更加高效的轨道交通网络;加快城市快速路建设,构建“六环二十四射多联”的高等级公路集成式快速路网络;建设公交换乘枢纽,推进公共交通零距离换乘;织密微循环路网,构建友好慢行出行环境。
29.增强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提标行动,修订提升城市建设标准,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防汛抗旱排涝能力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功能多元化、复合化发展,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程,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加快未来社区建设。提升新城区、功能区人口和产业集聚功能,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发展,疏解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打通阻碍城乡一体化衔接的断头路、瓶颈路,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各具特色的美丽城镇。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加快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卫星互联网、世界一流城市电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城市仿真实验室功能,建成“城市大脑”。
30.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打造信息共享、快速反应的城管指挥体系,增强城市综合管理监控预警、应急响应和跨领域协同能力。健全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为基础的公共参与机制,推动城市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构建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建立智慧交通体系。
九、优先发展农业农村,打造乡村振兴武汉样板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就业市场、社会治理等一体化,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使农村产业更加兴旺、乡村更加宜居、乡风更加文明、治理更加有效、生活更加富裕。
31.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坚持“高品质、高科技、高附加值”方向,实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基础工程,加快农业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大力发展精致农业、品牌农业、智慧农业,培植一批优质特色龙头企业,加快建设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构建现代都市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打造“武汉·中国种都”。深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升“菜篮子”产品质量和保供能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加快规范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
32.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提质扩面行动。加强村庄规划统一管理,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依法依规、稳妥慎重推进村塆集并,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加快建设数字乡村,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积极做好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生活污水治理。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构建农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测体系,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全民行动,构建乡村绿色屏障。传承乡村文化根脉,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建设一批特色古镇古村和民居民宿,推动传统工艺传承创新。
33.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打通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制度壁垒,促进人才、土地、资金、信息等资源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土地“三权分置”配套政策体系,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养行动,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挥农业保险支农惠农作用。
34.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构建防止低收入人口致贫和已脱贫人口返贫的监测预警机制,探索建立治理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推进集中性减贫向常规性减贫转变。建立欠发达街道(乡镇)和经济薄弱村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扶贫投入总体稳定,接续推进已脱贫村发展。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探索推广商业性防贫保险。坚持和完善驻村帮扶工作,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继续做好省内外对口支援。运用脱贫攻坚成功经验推动乡村振兴,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规划、政策、产业、组织和人才等方面有效衔接。
十、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增强文化软实力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市。
35.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全市人民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高水平建设文明城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不断提高市民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深入推进武汉“志愿者之城”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
36.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施汉派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提升武汉国际杂技艺术节、琴台音乐节影响力,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打响“文艺汉军”品牌。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做大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发挥好市级融媒体平台和区级融媒体中心作用,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竞争力的主流新媒体品牌。健全新闻舆论工作机制,强化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引导。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建立赛事场馆常态化利用机制,打造12分钟文体圈。推进长江数字媒体城、武汉广电全媒体中心、武汉中心书城建设,规划建设武汉戏曲艺术中心、武汉图书馆新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进盘龙城遗址公园建设,保护性开发汉口历史文化风貌区、武昌古城等历史片区,打造汉阳龟北片国际文化交往中心,充分挖掘武汉红色文化资源,推出一批红色文艺精品和旅游路线,打造历史文化传承发展样板区,争取获批建设长江国家文化公园。
37.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落实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实施文化市场主体孵化培育工程,大力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加快建设文化产业园区,提升琴台中央文化艺术区、中山大道历史文化街区、昙华林历史文化街区等重点文化集聚区影响力。深化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体育等融合发展,举办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金融合作示范区。
38.加强城市形象塑造。弘扬“英雄城市、英雄人民”的精神特质,推出广泛传播、直抵人心的文艺作品和新媒体产品,提升武汉城市形象标识度和传播力。整合传播资源,讲好武汉故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大外宣格局,向全球更好展示英雄武汉新形象。
十一、坚持生态优先,努力建设世界滨水生态名城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大力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加快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武汉。
39.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坚持“一轴三区六段”的长江大保护总体空间布局,完善沿江流域空间体系。实施长江水环境修复行动,保护修复江河湖库湿地生态系统,加大长江岸线码头整治力度,着力治理长江、汉江干支流水污染。实施长江水资源保护行动,加强城市水源地保护和建设。实施长江水生态重塑行动,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丰富长江生物多样性。实施“数字长江”建设行动,打造长江科创产业园、智慧长江示范区和长江大数据中心。
40.深入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以“三湖三河”为重点,推进综合治理、流域治理、源头治理、社会共治,实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探索河湖厂网一体化建管模式。推进“清源清管清流”,加强雨污分流精细化改造,治理雨季溢流污染,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持续改善河湖水质,修复河湖生态,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水排水、排污许可制度,促进节水减排。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强化工地扬尘管控,持续压减燃煤消耗总量,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提升农膜回收利用率。加快超大城市固废处置体系建设,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白色污染治理。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41.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经济生态化,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动重点行业和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千子山等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加快推进生态经济化,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发展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积极打造绿色工地,鼓励绿色低碳出行,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编制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建设碳排放权注册登记中心,加快推进碳排放达峰工作。
42.大力提升城市生态品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治理,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坚守基本生态控制线,锚固“两轴两环、六楔多廊、北峰南泽”的生态框架。深入实施“绿网、蓝网工程”,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国际湿地城市,建设具有“湿地花城”特色的公园城市。构建分层多级、贯通三镇的城市风道,因循自然的山水、江湖、街巷格局,有效利用沿长江、汉江天然垂直通风道,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构建江湖相济、湖网相连的城市水道,建设全域生态水网,提升湖泊公园绿化景观水平,加强沉湖、东湖等湿地保护与修复,建设安山、杜公湖等湿地公园。构建蓝绿交织、清新富氧的城市绿道,全面推行林长制,以城市环线、江河岸线、铁路沿线等生态绿地为纽带,以六大生态绿楔为依托,推进山体透绿,建设九真山至九峰山的东西山系生态人文廊道。
43.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规,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生态补偿制度,逐步扩大基本生态控制线区域生态补偿的要素品类与补偿标准,深入实施长江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制度,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保护成本分担机制。构建空天地一体、全面协同、智能开放的生态环境数字化监管与应用体系。
十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
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4.稳步提升就业质量和居民收入水平。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扩充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健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推进要素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45.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强化学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发展、市属高校内涵式发展,支持在汉高校“双一流”建设,办好各类特殊教育、民族教育、专门教育。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配性,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优化教育规划布局,加大产业、人口快速集聚区域的学位供给力度。发展更高水平数字化、个性化教育,打造国家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高质量学习型城市。
46.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加快发展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银发经济。完善多层次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健全公租房、共有产权房、人才保障房、征收安置房“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解决好新市民等群体居住问题。
47.深入推进健康武汉建设。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预防为主方针,重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进“防治一体化”建设,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完善常态监测、多点触发、人物地同防、健康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打造中心城区10分钟、新城区12分钟医疗急救圈,争创国家级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公共卫生应急和重大疫情战略物资储备中心,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城区间均衡布局,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现代医院管理、药品供应保障等制度,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持社会办医。坚持中西医并重,积极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卫生城市建设,推动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
48.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规范“属地管理”,建立四级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常态化机制。推动城市治理重心和配套资源向街道社区下沉,向基层放权赋能,优化基层管理体制机制,做强街镇,夯实社区(村),全面推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社区吹哨、党员报到”制度。建好用好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三支队伍”,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建设高水平社区干部学院,促进社区工作者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迈进。强化街道中枢作用,优化“民呼我应”机制,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实行城市服务“一码通”,实现末梢治理、精细治理、高效治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健全各类网格“多网合一”运行机制,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途径。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完善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十三、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武汉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坚决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扎实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确保全市政治大局稳定、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49.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构建武汉国家安全体系,形成“大国安”工作格局。建立国家安全重要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督查机制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坚持把维护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安全执法和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50.确保经济安全。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增强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生态链、创新链抗冲击能力,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核心技术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履行好粮食供应安全责任。维护水利、电力、供排水、油气、交通、通信、网络、金融、人防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风险底线。做好生态安全、海外利益保护等工作,维护新型领域安全。
51.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及时排查化解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有效遏制特大安全事故。强化生物安全保护,提高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健康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保障水平。提升洪涝干旱、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推进江河堤防加固和蓄滞洪区建设,加强病险水库涵闸除险加固,完善蓄排结合的内涝防治体系。构建供水一张网,加强饮用水源和备用水源建设,打造“双水源”城市。完善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国家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强化交通枢纽、大型商场、学校等场所安全管理。
52.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平安武汉建设领导体系,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大接访、领导包案化解,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健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坚持把非诉讼解决纠纷机制挺在前面,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作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健全现代警务巡逻机制。
十四、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完成“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强大合力。
53.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武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学习运用中国共产党一百年的宝贵经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主动作为、奋发有为。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完善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突出实在实干实绩用人导向,实施“干部能力提升计划”,着力提升“七种能力”,大力选拔培养“五型”干部。注重教育培养、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新形势下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抓改革、谋发展、保稳定的水平和专业能力。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推动干部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正气充盈的良好政治生态。
54.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加强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团结引导工作,广泛汇聚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智慧和力量,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全面贯彻党的对台大政方针,加强对台工作,推动汉台各领域交流和融合发展。更好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共识和力量。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共同发力,加快建设全国一流法治城市。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科技创新、社会治理、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一体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推进全面依法行政。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弘扬宪法精神、法治精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55.完善规划制定落实机制。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从实际出发编制好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健全人民群众参与机制,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问计于民工作,调动全市人民积极参与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健全企业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对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的全过程跟踪服务,听取企业关于产业优化、产业布局、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健全智库参与决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智库作用,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实施进行监测、评估、预警、预测,促进政府决策与智库建议形成良性互动。健全大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对规划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从进度、质量、效益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与“十四五”规划相匹配相衔接的政绩考核体系,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突出高质量发展,加大科技创新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结构优化、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改善民生等考核指标权重,推动各级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感恩奋进、砥砺前行,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努力创造新时代更加辉煌的业绩!